根據教育部
學校要將推免生工作作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研究生選拔培養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力度的重要措施擺在突出位置。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
學校要不斷進行推免生工作機制創新,逐步建立提高質量、鼓勵創新、突出特色、擴大交流的推免生工作激勵機制。逐步完善推免生考核內容體系和方式方法,避免單純強調學業成績的做法,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定,尤其要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核,對有特殊學術專長和有突出培養潛質的學生要優先推薦。
學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規定,加強學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設,制訂和完善學校的具體實施辦法。名額分配原則和方案、推免生名單等重要事項都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