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進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得到完善,學校的法律地位發生了變化,學校與教育行政部門、教師、受教育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出現了新的特點。推進依法治校有利于推進教育進一步轉變職能,嚴格依法辦事,有利于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運用法律手段調整、規范和解決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為此,學校黨委和行政高度重視依法治校工作,不斷加強學校民主法制建設,強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加強對領導干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的提高,把依法治校作為一個重要專題列入理論學習計劃。
6月12日下午,學校舉辦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第六場專題輔導報告會,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徐康平教授作了題為《堅持依法治校 不斷提升規范化辦學水平》的專題報告。學校黨委理論中心組、二級理論中心組、全體中層干部、全體正教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150余人參加了報告會。報告會由學校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張德玉同志主持。
徐康平教授從依法治校的相關內容、目前依法治校中存在的問題、我校在依法治校規范辦學中存在的問題、推進依法治校的具體措施和應注意的問題等四個方面進行了講解。
他首先對依法治校中“法”的涵義做了狹義和廣義上的解讀,強調學校管理中要用法律來能動地依法育人、依法管理,而不是管制和懲罰。依法治校的實質是通過法律來調整在辦學中所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明確各關系主體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從而規范高校各項管理活動,最終實現對權利主體的法律保障,推進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
徐康平教授把目前依法治校當中存在的問題歸納為教育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學校管理權限未得到有效限制、學校管理者缺乏法律和風險意識等方面。他用幽默風趣的語言,通過有關典型案例,理論聯系實際,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生動而又富有哲理地為大家介紹了教育風險和教育訴訟可能發生的領域和情形,特別就我校在依法治校、規范辦學中存在的問題作了梳理,對近幾年學校涉及的訴訟糾紛情況、訴訟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以往失誤和教訓進行了強調,認為,缺乏風險意識、盲目投資,缺乏法律意識、違規借款等是訴訟糾紛產生的原因。
在報告的最后一部分,徐康平教授對學校推進依法治校的具體措施和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認為,實施依法治校要求學校管理者應樹立依法治校的觀念;要加強組織建設,為依法治校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規的內部規章制度;要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他強調學校在對外事務交往中,要轉變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對一些重大事項要做好可行性分析,要嚴格依法律、依程序規范行事,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補救;在學校內部事務管理特別是二級管理單位的管理中,要提高法律意識,增強學習意識,強化責任意識,培養大局意識。
徐康平:1953年出生,湖南長沙人,北京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曾任北京商學院法律系副主任,現任北京工商大學法律顧問。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新元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憲法學會理事、中國物流協會理事、北京青少年科學基金監事。研究領域:知識產權法、律師制度與實務、保險法。代表作:《勞動工傷事故與損害賠償》、《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民事立法評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