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6日,中德法治國家對話第十屆法律研討會在德國柏林舉行。法(馬)學院院長李仁玉教授隨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了研討會并主持了題“為對幾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的分組討論會。
2000年6月,中德兩國在德國首都柏林簽署了《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議》。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機制是根據中德兩國領導人商定的意向于2000年建立起來的,每年舉辦一次高層次的法律研討會,是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最具標志性的活動。10年來,雙方4度簽署《兩年實施計劃》,舉辦了9屆高層法律研討會,確定了87個交流合作項目,項目實施情況良好。
2010年會議主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在為期兩天的研討會上,兩國70余名法律專家討論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制度框架、針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實施體系和效能等,并就中德律師制度進行了研討。專家們普遍認為,隨著經濟全球化不斷推進,社會經濟環境逐漸發生深刻變化,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面臨新的發展課題。中德加強相關研討,既有利于加強雙方關于法治建設的對話和交流,也將促進兩國在其他領域的交往。
李仁玉教授也作了相關發言。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施納倫貝格爾、德國聯邦司法部國務秘書格倫德曼、德國聯邦外交部國務秘書博恩、德國聯邦經濟合作和發展部國務秘書貝費爾茨、中國駐德國大使吳紅波以及兩國法律專家近百人參加了本屆研討會。
研討會結束后,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和德國司法部長施納倫貝格爾簽署了《中德法治國家對話三年實施計劃(2010年-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