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課程改革和進一步完善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7月11日,法學院召開了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研討會。學院相關老師參加了會議。會議由法學院副院長郝琳琳教授主持。
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課程目前主要包括模擬法庭、庭審實務、律師實務等實踐性課程和法學理論課程。如何推動法律碩士研究生課程改革,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是目前學院研究生教育的工作重點,也是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
法學院黨總支書記呂來明教授針對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設置和培養模式,提出應當推動實踐性課程的內容改革,并強調了實踐性課程與理論性課程的銜接。徐康平教授、劉筠筠教授等在發言中探討了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課程改革和目標設定等問題。
大家認為,課程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培養能夠適應社會、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人才,應當首先思考要把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成為什么樣的人才,解決哪方面的實際問題,進而再來設計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建議調研畢業生就業情況,以此作為調整課程及教學內容的依據。對于課程體系建設以及培養目標的設定,需要慎重為之,不要隨意改動。
本次會議對于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具有建設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