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共北京工商大學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在院系調整中對共產黨員和中層干部嚴肅紀律的規定》,全文如下:
院系調整是學校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十一五”奮斗目標,加強學科專業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保證這一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對共產黨員和中層干部提出以下規定。
一、各級黨組織、中層干部和共產黨員要充分認識學校院系調整的重要意義,貫徹執行學校關于院系調整的決定,提高認識,轉變觀念,統一思想,自覺做好工作。
二、各級黨組織、中層干部和共產黨員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講大局、講團結。正確處理好全局與局部、集體與個人、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正確對待院系調整和崗位變動,服從組織調動和安排,確保院系調整順利進行。
三、在院系調整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禁止突擊花錢、突擊發錢或巧立名目轉移資金。
四、實行院系領導負責制,加強對檔案資料、資產的管理。在院系調整交接過程中,對檔案資料、資產要進行清點、核查,禁止隱匿、轉移或銷毀,防止檔案資料遺失、資產流失。
五、自覺維護院系調整期間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秩序。在新任負責人到任前,原院系領導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保證各項工作按計劃順利進行,保證學校的和諧與穩定。
六、聘任或任命通知公布后,凡本次被聘任的中層干部在一周內完成工作交接,到新崗位就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到任的,應事先說明情況,否則撤消聘任或任命。
七、執行以上各項規定的情況作為共產黨員和中層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有關條款,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