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北京工商大學是北京市重點建設的多科性大學,始建于1950年,1999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由北京輕工業學院與北京商學院合并,機械工業管理干部學院并入組建而成。建校60多年來,學校已為國家培養了10萬余名各級各類專門人才。
學校的學科生態環境不斷優化升級,以商科、輕工和食品學科為特色的學科體系基本形成。設有14個學院、1個教學部,涵蓋理、工、經、管、文、法、藝7個學科門類;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聯合培養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9個;設有本科專業52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2個;設有國家級檢測中心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2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科技部“中國—加拿大聯合實驗室”1個,建有北京市高精尖中心1個、省部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學校農業科學學科進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
學校現有學生1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500余人,碩士研究生2600余人,博士研究生50余人,留學生300余人;教職員工1500余人,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項目獲得者等國家級和省部級各類優秀人才200余人。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學校將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求真、立德、勤奮、創新”的校訓,按照“特色、內涵、規范、質量”的方針,以建設具有商科、輕工和食品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發展目標,堅定不移地走內涵式發展道路,更好地服務于北京“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與世界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
北京工商大學竭誠歡迎海內外優秀人才加盟,共創輝煌!
二、招聘計劃
(一)高層次人才
學校所有學科常年招聘。高層次人才類型及支持條件如下:
1.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萬人計劃”杰出人才等
薪酬待遇、科研啟動經費等支持條件面議。
2. “萬人計劃”領軍人才、“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或具有相當學術水平者
(1)薪酬待遇:稅前年薪90萬元以上(不包含學校繳納的保險和公積金),正常享受教學科研津貼、各類獎勵及績效增資等。
(2)科研經費:提供科研啟動和平臺建設經費,理工類不低于500萬元,人文社科或經管類不低于150萬元。
(3)生活待遇(住房或住房補貼、配偶工作等)及辦公和實驗用房、團隊組建等其他事宜面議。
3. 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或具有相當學術水平者
(1)薪酬待遇:稅前年薪60萬元以上(不包含學校繳納的保險和公積金),正常享受教學科研津貼、各類獎勵及績效增資等。
(2)科研經費: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不低于200萬元,人文社科或經管類不低于50萬元。
(3)生活待遇:提供周轉住房或住房補貼200萬元。
(4)辦公及實驗用房等其他事宜面議。
4. 省部級重點人才項目入選者、北京市人才引進支持計劃入選者或具有相當學術水平者
(1)薪酬待遇:稅前年薪40萬元以上(不包含學校繳納的保險和公積金),正常享受教學科研津貼、各類獎勵及績效增資等;特殊情況可另議。
(2)科研經費: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不低于100萬元,人文社科或經管類不低于30萬元。
(二)學術帶頭人與學術骨干
1. 招聘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質高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養和職業道德;
(2)具有博士學位和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特別優秀的人才可適當放寬;
(3)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要求;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
2. 招聘學科及相關要求(見附件1)
3. 待遇
事業編制,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學術帶頭人稅前年薪35萬元以上,學術骨干稅前年薪25萬元以上,兩者均不包含學校繳納的保險和公積金;正常享受教學科研津貼、各類獎勵及績效增資等;根據情況提供教學科研啟動經費及租房補貼。特別優秀的人才,待遇可另議。
(三)法學院、國際經管學院院長
1.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學風正派,治學嚴謹,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職業道德和創新意識。
(2)具有從事相關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經歷,國內應聘者應具有博士學位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國外應聘者一般應具有知名大學終身副教授以上職位、知名研究機構研究員或相應職位。在本人研究領域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成就,有較高的學術聲譽者優先。
(3)熟悉高校教學、科研等工作,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組織領導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先進的辦學理念,國際化的辦學視野、大局意識和團隊精神。
(4)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2.聘用與待遇
(1)受聘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四年,其中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試用期計入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或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根據工作業績,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續聘。
(2)學校根據受聘人的條件和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具體面議。
三、報名聯系方式
應聘人員請填寫附件2《北京工商大學應聘登記表》,發送至人事處郵箱。
聯系電話:徐老師 010-68987835
龍老師010-68984690
郵箱地址:renshichu@btbu.edu.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