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提升學校師資隊伍的國際化水平,學校將選派一定數量的優秀骨干教師赴國外訪學,現將選派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條件
(一)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年齡在45歲(含)以下,在本校工作滿3年。
(三)一般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近3年教學、科研成果突出。
(四)沒有3個月及以上出國訪學或進修經歷的優先考慮。
(五)身體健康。
(六)英語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能力和良好的專業英語溝通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托福成績80分(含)以上(2年內有效);
2.雅思成績5.5分(含)以上(2年內有效);
3.參加BFT高級考試成績合格(4年內有效);
4.參加北京市高師培訓中心國外訪學外語考試成績80分(含)以上(4年內有效);
5.參加WSK考試成績合格(2年內有效)。
二、選派程序
(一)個人申請。教師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
(二)單位推薦。單位應認真組織推選,推薦人數最多不超過4人。
(三)學校遴選。學校根據教師自身條件、學校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擇優選派。
(四)簽訂協議。派出教師與學校簽訂出國進修協議。
三、訪學國家和時間
(一)訪學國家
訪學國家原則上應選擇北美及歐洲等教育發達地區。訪學學校及導師由教師本人自行聯系。
(二)訪學時間
訪學時間為12個月。
四、訪學費用
按照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學校給予國外訪學教師境外生活費、簽證手續費及正常的往返國際旅費,其它費用由教師本人承擔。
五、管理與考核
(一)訪學教師須按照學校人事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財務處的相關規定辦理出國手續。
(二)機票定好后,訪學教師須及時向學校人事處報告訪學啟程時間。
(三)訪學教師須自覺履行與學校簽訂的出國進修協議和學校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訪學計劃積極參加教學科研活動,定期向人事處匯報學習和研究情況。訪學任務結束后,須按期回國。
(四)訪學教師須在訪學結束回國后1周之內向學校人事處報到,回國后1個月之內向學校人事處提交訪學學校頒發的進修證書或證明信復印件、3000字以上的中文訪學總結、1篇以上5000-8000字的教學或科研論文、3張以上與訪學工作相關的電子版照片。
(五)訪學教師須在回國后3個月內,至少在學?;蛟合蹬e行一次學術講座,并將講座相關資料發給學校人事處備案。
(六)學校將綜合考評每位訪學教師的訪學成果,考評結果將作為本人年度考核結果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六、報名時間
請各單位于2017年3月10日前將《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2017年度北京工商大學教師赴國外大學訪學進修匯總表》及英語成績證明原件(至報名截止日,證明需在有效期內)報學校人事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sc@pub.btbu.edu.cn。
希望各單位在安排好教學科研工作的同時,積極鼓勵支持教師出國訪學。
人事處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8室
聯系人:王鑫鑫 電話:68984575
附件:
人事處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