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相關要求,北京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將組織選派北京市屬高校優秀教師赴國外訪學,現將推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名額
各單位采取教師自愿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申報,推薦人數不超過4人,學校根據北京市下達名額擇優推選6人。
二、申報條件
(一)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師德高尚。
(二)學校在編在崗教學科研人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五年以上;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職稱申請人員須具有博士學位;藝術、體育類等專業的優秀人才,經所在單位推薦,可適當放寬條件。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及發展動態;擔任主干課程講授任務;曾獨立主持省部級課題研究項目或參與過國家級課題研究項目的主要人員(原則上限前3位),并取得較好成果;英語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能力;學校學科帶頭人后備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師。
(四)身心健康。
三、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自愿向所在單位申請并填寫《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2017年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推薦表》。
(二)單位推薦。單位應認真組織推選,推薦人數最多不超過4人。
(三)外語水平。學校將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學校推選。學校根據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及外語水平擇優推薦。在國(境)外學習10個月(含)以上人員,本次暫不予推薦。曾獲得2012-2013年度、2013-2014年度北京市屬高校教師發展基地研修的優秀學員根據個人情況申請,學校統一推薦,不占學校推薦人員指標。
(五)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及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確定候選人。
四、派出時間
原則上從2017年9月開始至2017年11月截止,具體派出截止時間以市財政經費停止使用時間為準。訪學時間為一年。
五、出國前安排
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將組織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參加英語水平測試。考試時間為2017年4月23日。
出訪前所有出訪人員須參加為期1個月的語言培訓。具體時間及課程另行通知。
六、費用標準
(一)境外基本生活費:高師中心參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調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財教[2010]286號)的相關規定,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資助。
(二)往返國際機票:高師中心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33號)統一為出訪人員訂購政采國際機票(不含回程改簽費),機票出發時間須在2017年12月30日前。
(三)國外院校相關管理費:
1.由高師中心負責聯系的國外院校,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相關條款付。
2.由訪學人員自行聯系的國外院校,如需支付管理費,支付前須提前申請,提供對方院校出具的訪學人員管理費支付說明原件或掃描件,說明須主管負責人簽字。
(四)出訪人員需持因公護照出訪。辦理因公護照、簽證過程中所涉及的SEVIS費、簽證費及相關手續費、出國人員境外意外保險費、機票改簽費等費用由出訪人員個人承擔。
七、管理與考核
(一)出訪人員須遵守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員會、高等學校師資培新中心及學校相關規定辦理出國手續。照訪學計劃積極參加教學科研活動,每季度按規定向高師中心和所在學校人事部門匯報學習和研修情況,按期回國。
(二)出訪人員須在出國前自行購買一份涵蓋出訪全部時間的《出國人員境外意外保險》。
(三)回國后1個月內,出訪人員須向所在學校人事處提交國外訪學學校頒發的進修證書或證明信復印件,《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研修情況報告表》原件(共4份),3000字以上的訪學總結(中文)和至少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教學或科研論文,3張以上與訪學工作相關的電子版照片,
(四)回國后3個月內,至少在學校和院系各舉行一次學術講座,并將講座相關資料提交高師中心。
(五)回國后1年內須在國內外期刊公開發表一篇與訪學研究計劃相關的專業學術論文,并注明得到該項目的資助。
(六)高師中心將組織召開研修成果報告會,邀請研修成績突出的出訪人員專題報告研修心得體會,分享研修成果。
八、報名時間
請各單位于4月7日17:00前將《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2017年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推薦表》、《2017年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集體報名匯總表》報學校人事處,電子版發至郵箱rsc@pub.btbu.edu.cn。
聯系人:王鑫鑫
電話:68984575
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8室師資科
附件:
2.2017年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推薦表
3.2017年北京市屬高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國外訪問學者集體報名匯總表
人事處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