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工會《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北京市優秀教師”和“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校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條件是:具有教師資格,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師德高尚,模范實施素質教育,依法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堅持在教學第一線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全面成長,教書育人,在培養學生健康人格、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等方面成績突出;
(二)具有較為深厚的學術功底,自覺更新知識,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能夠將學科知識與教育理論、現代信息技術等有機結合,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三)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敬業精神強,師德高尚,受到師生尊重和信賴,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績突出;
(四)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成果技術推廣應用等方面能夠適應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并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有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五)在學校管理上,辦學思想端正,堅持依法治校,勤政廉潔,民主開放,勇于創新,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凝聚力強,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以及學校管理、服務、學校建設方面成績顯著。
二、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教師自愿向所在學院申請。
(二)單位推薦。各學院限推薦一名“北京市優秀教師”或“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含雙肩挑)。
(三)學校推選。學校將擇優推薦。
三、報送材料及要求
請各學院于6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人事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1.《北京市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申請表》紙制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
2.《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紙制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
3.“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的事跡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版。材料要求準確、生動、翔實,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時代感,篇幅在1500字左右。
聯系人:王鑫鑫
電話:68984575
郵箱:rsc@pub.btbu.edu.cn
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8室
附件:
人事處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