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2018年分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安排,各單位需結合2018年工作計劃,按以下要求認真編報校內分部門預算。
一、預算編制原則
(一)厲行節約原則。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宣傳費、公務接待費等,按不低于2017年預計執行數5%的幅度進行壓縮。
(二)全面完整原則。預算要全面統籌考慮各類資金,包括基本運行經費、財政專項經費、校內項目經費和創收經費等,完整反映事業發展的預算資金需求。
(三)統籌兼顧原則。預算安排優先保證人員、水電、安全、日常運行等剛性支出及學校年度重點工作,在此基礎上再統籌安排校內項目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預算支出范圍和內容
(一)人員經費預算。
人事處負責編報教職工(含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補貼、社保等經費預算;后勤基建處負責編報公積金、房補、物業補貼、采暖補貼等經費預算;學生處負責編報本科生獎助經費預算;研究生院負責編報研究生獎助經費預算。
(二)日常公用經費預算。
1.行政辦公費。按照人均2000元的標準測算;
2.學院本科生教學業務費。包括資料費、印刷費、教學及實驗耗材、培訓費、會議費、實習及畢業設計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維修費、小型專用設備購置等;
3.學院研究生教學業務費。包括招生、學位管理、學科建設、學生培養等;
4.學院學生活動經費。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活動經費;
5.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費。按《北京工商大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2017年到位科研經費測算;
6.教輔單位業務費。包括資料費、印刷費、宣傳費、業務耗材、培訓費、會議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維修費、小型專用設備購置等;
7.行政單位業務費。包括資料費、印刷費、培訓費、會議費、宣傳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維修費、業務耗材、設計費、小型專用設備購置等;
8.后勤保障運行費。包括水費、電費、物業費、維修費、綠化費、供暖費、燃氣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9.其他公用經費。各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合理申報上述未盡事宜的其他公用經費預算。
(三)校內項目經費預算
各單位根據學校事業發展目標,結合本部門2018年工作計劃和重點建設需求,提前謀劃,集體研究,認真編報校內項目經費預算,確保項目可執行。校內項目申報清單提交歸口管理部門,由歸口部門審核論證排序并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上報財務處。
三、預算報送具體要求
(一)請于2018年1月15日前將經費預算報送財務處。紙質版需經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2018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較2017年預算批復增長10%的,需提供說明。
(三)各單位2018年如有承辦會議和培訓的相關費用支出,需提交會議和培訓計劃表,資金來源包括基本經費、財政專項經費、校內項目經費和創收經費。
(四)2018年校內分部門預算編報相關表格在財務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財務處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