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工商大學田徑運動會
競 賽 規 程
一、目的任務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全民健身活動及校園體育文化建設,促進學生素質教育,提高學生的健康及運動水平,落實陽光體育工程計劃,以 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豐富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培養團隊意識、增進友誼、選拔田徑隊隊員,特舉辦北京工商大學田徑運動會。
二、競賽日期與地點
1、日期:
2、地點:北京工商大學主田徑場(良鄉校區)。
三、競賽組別與項目
1、競賽分組:
A組:北京工商大學2005、2006、2007級學生及研究生
B組:北京工商大學2008級學生
2、競賽項目:
(1)男子A組(14項):
(2)女子A組(13項):
(3)男子B組(13項):
(4)女子B組(13項):
四、參賽辦法
1.資格:
凡參賽的運動員必須是經全國高考統一錄取注冊后、有正式學籍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身體健康并經校醫院體檢合格者。
2.報名人數:
(1)田徑比賽項目以院、系、部為單位報名,每人限報2項,每項限報3人,可兼報接力,每組各院系部限報男、女接力項目各1隊。
(2)趣味運動項目以院、系、部為單位按實際比賽項目規則和要求報名,每組集體項目限報1隊,個人項目限報3人。
3.報名辦法:
(3)各院系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
(4)填寫大會統一印發的正式報名表,一式兩份,字跡清楚,并加蓋院系和校醫院公章。同時將本院系代表隊名單(包括:領隊、教練、各組運動員號碼及姓名、性別)錄入計算機軟盤中。報名表及電子文檔于2008年9月23---26日11:30前交送體育教學部辦公室,過期者以棄權論。
(5)報名表中報項欄用漢字輸入,不得涂改。
(6)各單位運動員號碼順序延用2007年北京工商大學第四屆運動會號碼填寫,(見附表)。
五、競賽辦法
1、
2、
3、田賽項目報名超過18人,進行及格賽,取12人參加決賽。及格賽標準由大會決定。
4、凡競賽項目報名不足3人(隊)時,取消該項目的比賽,由大會通知有關院系改項。
5、田徑競賽項目比賽順序由大會抽簽決定。
6、競賽采用由國際田聯審定,中國田徑協的最新田徑規則。
7、凡參賽運動員必須在胸前和背后佩戴兩塊號碼,田賽運動員可佩戴一塊號碼。無號碼者,不得參加比賽。
8、接力項目,運動員必須統一服裝,顏色一致,否則不準參加比賽。
9、運動員不得更換和取消參賽,因特殊原因不能參賽者,須由領隊向組委會提交有效證明,違者取消比賽資格,扣團體總分10分/人次。
六、錄取名次和記分獎勵辦法
1、各競賽項目錄取并獎勵前8名,同時按9、7、6、5、4、3、2、1計入團體總分,接力和趣味性集體項目分數加倍。
2、破市高校記錄者加計20分,破校記錄者加計10分,同一項目只加分一次。
3、大會分別錄取并獎勵男子、女子、男女團體總分前6名。
4、當團體總分成績相等時,以破記錄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則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類推。
5、大會設4名“體育道德風尚獎”和6名“入場式優秀集體獎”。
七、凡違反本規程參賽的運動員一經舉報,由大會組委會負責審查核實,情況屬實者將取消比賽成績。
八、其它未盡事宜,以大會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北京工商大學體育教學部
2008年北京工商大學運動會學生趣味項目競賽規程與規則
一、目的任務
以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學生體育工作條例》及陽光體育工程計劃,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培養學生團隊意識,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學生的特長,給學生創造一個展示才華的平臺。
二、比賽時間與地點
1、日期:
2、地點:北京工商大學文體館前。
三、比賽項目
(一)跳繩比賽
1、集體跳長繩
比賽地點: 文體館前
參賽人數:以院(系、部)為單位,男、女生各8人,另2人搖繩,共18人。
比賽規則:
(1)男女生組成混合隊,兩人搖繩,按“
(2)三分鐘內跳繩次數多者名次列前。
2、個人跳繩(單搖)
比賽地點:文體館前
比賽規則:一分鐘內跳繩次數多者名次列前。
(二)、拔河比賽
1、比賽地點:文體館前
參賽人數:以院(系、部)為單位,男生10人,女生5人,共15人。
比賽規則:
(1)各參賽隊限選派領隊和啦啦隊長各1人,可進入比賽區。
(2)三局二勝,第一局比賽后交換場地,如需進行第三局比賽,由裁判組織雙方領隊抽簽決定雙方比賽場地。
(3)按拔河規程進行淘汰賽。
(4)賽道說明:中心線至兩端黃色記號線各設定為
2、握繩法以及姿勢
(1)第一位盡量握住靠近兩米線外側的繩子,腳位不能超過兩米線。
(2)選手空手,雙手掌向上緊握繩子。
(3)繩子必須由軀干與上臂之間通過。
(4)不能使用防止繩子動搖的支撐法,以及其它方法。
(5)比賽時,必須兩腳在膝前伸直,必須握住繩子。
(6)隊員站位順序由領隊自定。
3、比賽開始
(1)集合:雙方隊員按領隊安排的順序依次站好。依主裁判指示,由雙方領隊互相確認準備完畢。雙方領隊必須明確回答,否則主裁判不能確認。
(2)舉繩:(雙手向前做水平伸展動作)口令時,選手雙手握住繩子。此時,第一位盡量握住靠近藍色記號區外側的繩子。
(3)拉緊:(雙手掌心向內側,前上舉至頭部兩側)口令時,繩子充分伸展或繃緊狀態。主裁判指示下一手勢之前,選手腿和身體不能亂動,須用力拉著繩子,保持開始準備姿勢。
(4)調整中心線:(向拉著繩子的隊伍,用手做請靠近的動作)此時領隊要隨著主裁判的動作指示,將自己隊伍快速移動,使中心線記號能相符合。
(5)預備:(口令時將保持上舉于頭上的雙手掌心向外)此時選手靜止不動,保持拉著繩索狀態。
(6)開始:(舉在頭上的兩手很快的放下來,同時吹哨)。
4、比賽結束
(1)每一局勝負判定:當中心紅繩被拉到一方的
(2)主裁判可視危險程度,宣判在進行中的比賽中斷,并以繩子中心記號區的位置判定勝負。
(3)比賽中,主裁判作出比賽結束手勢前,如兩隊同時倒下或自己認為獲勝而站起來等,比賽必須繼續進行。
5、領隊職責
領隊負有隊的編制、選手替補、管理所有隊務、比賽中指揮等責任。對裁判判定有異議時,只有領隊有權提出抗議申請。
6、其它
(1)比賽中發生有關抗議問題,馬上向其比賽的主裁判提出口頭申請。
(2)各隊不能多于規定人數,人數不足為棄權,比賽過程中如有違犯規則該局算輸。
7、其它未盡事宜,以大會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北京工商大學體育教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