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現(xiàn)將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單位通知教師在妥善安排教學、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積極申請。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2. 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
3. 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
4. 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優(yōu)先資助學科、專業(yè)領域
5. 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6.關于準備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