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人才強教深化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關于實施北京市屬高等學校人才強教深化計劃的意見》(京教人[2008]17號),現將2010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人才強教深化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范圍
2010年度可開展申報的項目為:(1)杰出人才引進計劃,包括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2)高層次人才資助計劃;(3)創新人才建設計劃;(4)創新團隊建設計劃;(5)中青年骨干人才培養計劃。
二、學校申報數額
根據《關于實施北京市屬高等學校人才強教深化計劃的意見》,我校遴選2010年各項目的計劃數額分別為:
1.特聘教授、講座教授:按照《關于實施北京市屬高等學校人才強教深化計劃的意見》規定的條件進行申報,不做名額限制。
2.高層次人才:1名。
3.創新人才:3名。
4.創新團隊:4個(含1個管理創新團隊)。
5.中青年骨干人才:28名(含教學科研型骨干人才和管理骨干人才。教學科研型人才要求40周歲以下,管理人才要求45周歲以下)。各單位可申請名額分配如下:
中青年骨干人才可申請名額表
單位 |
可申請名額 |
單位 |
可申請名額 |
經濟學院 |
5 |
機關一分會 |
1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5 |
機關二分會 |
1 |
機械工程學院 |
3 |
機關三分會 |
1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6 |
后勤管理處 |
1 |
商學院 |
5 |
離退休工作處 |
1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3 |
繼續教育學院 |
1 |
外國語學院 |
3 |
圖書館 |
1 |
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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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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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部 |
1 |
|
|
文科實踐中心 |
1 |
|
|
心理素質中心、藝術教育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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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要求
1. 申報人應為我校在職在崗教職工。
2. 申報人只能選擇一個項目申報。
3. 每個項目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4. 已經申報國家基金項目或其他項目者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以相同內容申報人才強教深化計劃項目。
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2010年項目:
(1)已獲得過人才強教計劃資助但還沒有結題的項目負責人;
(2)其所獲得人才強教計劃資助項目已結題但結題評審驗收不合格者;
(3)學術道德不端正者。
四、申報程序
1. 以單位集中申報,在職能部門任職的“雙肩挑”教師按照學科專業歸口管理的原則,從學科專業所在院(系、部)申報。
2. 申請者可登錄人事處網站(http://hr.btbu.edu.cn/)的資料下載/其他表格或師資建設/人才強教下載《申報書》,并按要求填寫。
3. 各單位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將合格人選的材料進行匯總(匯總表從人事處二級網站資料下載欄下載),加蓋院(系、部)公章后報送人事處。
4.人事處將各單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復核、匯總后,提交學校學術委員會討論,并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初步人選。
5.學校黨委常委會暨校長辦公會研究審定最終人員名單。
6.將黨委常委會暨校長辦公會確定的人員名單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7.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由人事處統一報送北京市教委。
五、材料說明
1.《項目申請書》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套,與紙質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本一份。
2.申請書需用計算機填寫(簽名除外),并用A4紙打印,統一左側裝訂。
3.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旦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4.每個申請者須將材料放裝置于檔案袋中,并在紙袋上標明申報人姓名、項目類別和所在學科。
5.所有申報材料務必于6月1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事處(良鄉校區行政樓211房間,聯系人:陳小娟,電話:81353221,電子版發至rsc@pub.btbu.edu.cn),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
六、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精心組織人才強教深化計劃項目的遴選工作,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申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2.“可申請名額”為最多名額,各單位不得突破所分配的名額。
人事處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