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工會:
學校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暨第二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雙代會”)第二次會議將于2009年6月13日召開,為使“雙代會”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現開始進行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案有關要求:
詳見《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提案辦理暫行規定(修訂)》(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見附件)
二、提案征集時間: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6月13日(周六)第二屆“雙代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
三、提案提交及聯系方式:
各位代表可自行下載代表提案征集表(見《暫行規定》),填寫完畢后交各基層工會匯總,由各基層工會提交至校工會。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代表聯合提案的,交任一基層工會匯總即可。
聯系人:王濤
電話:81353260
辦公地點:良鄉校區師生服務中心305室
請各基層工會認真組織本單位代表做好此次大會的提案征集工作。同時希望各位代表認真履行職責,在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就學校改革發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職工普遍關心的重要事項提出議案。
附:《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提案辦理暫行規定(修訂)》
北京工商大學第二屆“雙代會”
第二次全體會議籌備組
2009年6月3日
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提案辦理暫行規定(修訂)
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雙代會”)提案是廣大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一種方式,也是學校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渠道。做好“雙代會”提案工作,是貫徹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大學的重要體現。根據《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提案的范圍
“雙代會”提案是“雙代會”代表在廣泛征求所代表的教職工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就學校改革發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活福利、教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經過認真全面地調研之后提出的議案。
二、提案的征集
(一)“雙代會”設立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提案的征集、審查、立案及提案落實的檢查、督促工作;
(二)“雙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左右,由“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或工會發出征集提案通知;
(三)“雙代會”代表經過認真地調查研究,在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填寫“提案征集表”,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提案工作委員會或工會;
(四)填寫“提案征集表”要標題明確、內容真實、意見明確、字跡清晰;
(五)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后,須有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議;
(六)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會提出提案,也不能作為提案的附議人,但可以向大會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由大會秘書組另行處理。
三、提案的審查立案
(一)提案工作委員會收到代表提案后,應及時進行審查、登記、分類、編號、整理。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1. 提案涉及的領域和范圍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2. 提案反映的問題是否具體、屬實;
3. 提案所提的整改建議(措施)是否實事求是,并具有可操作性;
4. 提案的內容是否做到了一事一議;
5. 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進行并案處理,原提案人作為共同提案人。
(二)在提案審查的基礎上,提案工作委員會對提案進行立案。進行立案的原則是:
1. 提案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 提案屬于學校范圍內能處理的問題;
3. 提案的調研報告和相應的整改建議符合學校實際,并具有實際價值或作用;
4. 對有爭議的提案,提交大會主席團(或執委會)確定是否立案;
5. 屬個別單位、個別團體內部的問題或個人問題不予立案。
(三)經審查立案后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員會應根據提案內容提出擬承辦部門建議,并報該承辦部門的主管校領導同意后予以確定。
(四)凡是未立案的提案,應作為意見轉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提案人。
(五)重大提案應提交學校黨委或校長辦公會討論研究,確定承辦責任人和單位;確需“雙代會”討論、決定的問題由學校黨委或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是否列為大會議題。
四、提案的辦理
(一)提案辦理的步驟
1. 提案工作委員會將提案征集表送交擬承辦部門的主管校領導,由主管校領導牽頭召開有關會議,逐案落實到承辦部門(或個人);
2. 承辦部門根據提案提出的問題,擬定解決問題的實施方案,并與提案人進行溝通,征求其對該提案辦理的意見。達成一致后確定實施方案報該承辦部門主管校領導審核;
3. 承辦部門按實施方案進行提案的辦理和落實。
(二)提案辦理的要求
1. 提案辦理單位應在20個工作日內經與提案人溝通提出實施方案,報主管校領導審核;
2. 實施方案要明確具體完成時限,原則上應在接到提案后40個工作日內辦結提案;
3. 對于重大或復雜的提案,實施方案的確定及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應征求提案人意見。
(三)提案的回復
提案承辦部門在提案辦理完結后,應書面填寫“提案辦理表”,由提案辦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提案人見面。征求提案人對提案辦理情況的意見(包括滿意、比較滿意和不滿意),并由提案人簽名后交至提案工作委員會。
五、提案的監督與檢查
(一)工會和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提案的處理過程及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二)提案辦理部門是提案辦理的主責部門,主管校領導要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三)提案工作委員會在“雙代會”上報告本次“雙代會”提案征集情況和上次“雙代會”提案的落實情況;
(四)提案辦結后,由工會負責將提案辦理情況上網予以公布。
六、提案的歸檔
提案辦結后,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將本次“雙代會”提案及辦理情況進行整理,并將整理后的材料交由校工會歸檔以便查閱。
附表1:北京工商大學“雙代會”提案征集表
附表1
北京工商大學 屆 次“雙代會”提案征集表
接收日期: 編號:
提案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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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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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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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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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問題、整改措施和建議等)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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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委員會 審核意見 |
(1)立案 (2)作為意見、建議,轉 直接答復 (3)退回 簽字 年 月 日 |
北京工商大學工會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