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2009年11月16日修訂)》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期末聚集性活動開展相對集中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學校聚集性活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著“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盡量減少組織大型聚集性的活動。必須舉辦的聚集性活動,要求主辦單位堅持“誰舉辦、誰防控、誰測溫、誰負責”的原則,制定防控預案,細化防控措施。教務處、后勤管理處、繼續教育學院、圖書館等部門要做好應對期末集中復習、考試的防控預案。
二、落實聚集性場所的防控措施。一是在室內開展的活動,參加人數不超過可容納人數的一半;二是減少集中活動的時間;三是嚴格落實入場測溫、場內通風、簽到備案等防范措施。組織教職工集中培訓的有關單位要積極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組織外出開展聚集性活動的單位要參照以上要求,嚴格做好各項防控工作。
三、要繼續堅持“全面預防、有效控制”和“想到最困難、做到最圓滿”的工作要求,落實各級黨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學期末聚集性活動的管理和督導檢查,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群體性暴發蔓延,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校的安全穩定。
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