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負責人:
根據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審計部門要求,本著“當年預算當年完成”的工作要求,項目單位應在項目資金預算批復年度內完成項目階段任務與資金結算手續。請各項目負責人根據市教委批復的項目資金預算,盡快辦理2010及以前年度資金結算手續,并在年度決算結賬日(2010年12月20日)前報銷有關票據,否則項目結余資金將被核銷。
項目負責人可通過財務處網站“cwc.btbu.edu.cn”,進入“高級財務管理平臺”查詢所負責項目的支出明細與結余,加快辦理資金支付結算。
財務處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