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1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1〕50號)要求,現就我校2011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校申報數額
(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人選:3人。
(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人選:名額不限。
各單位采取教師自愿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
凡在國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來京工作(2005年以來),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并具備以下條件的留學人員,均可申報:
1.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自主創新能力,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
3.申報項目屬于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項目
申請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在海外(國外、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3.有 2年以上在國外跨國公司、國際組織、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從事工程技術、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經歷,并擔任公司高級管理職務或具有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專業職務,取得顯著成績,或擁有較好產業化開發前景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
4.國家急需并能在國內每年穩定工作 9個月以上;
5.新近回國工作(2005年以來);
6.年齡一般在 50周歲以下。
三、申報辦法
(一)留學人員通過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網址:http://www.bjp.gov.cn)或首都之窗網(網址:http://www.beijing.gov.cn)內的“網上辦事服務”欄目進行網上申報,提交成功后,按要求打印《北京市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統一用A4紙打印),經本人確認后上報,并同時報送相應的書面材料。
(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不需網上申報,可從中國留學人才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上下載《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填寫后報送相應的書面材料及電子版信息。
四、申報材料
請申報人員于3月14日前將《北京市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一式六份,留學經歷證明材料一式一套(含《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一式六份,留學經歷證明材料一式一套(海外學歷證明材料、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擁有較好產業化開發前景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的證明材料)報至人事處(良鄉校區行政樓211室或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室),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資助申請表和擬申報2011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人員情況表電子文檔發送至rsc@pub.btbu.edu.cn。
聯系人:張麗麗 張巍 電話:81353221 68987835
附件: 1.《關于開展2011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1〕50號)
2.擬申報2011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人員情況表
人事處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