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學校國際交流的需要,促進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我校將選派本科生赴國外自費留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編號:GLR1
接收學校:法國拉羅榭爾商學院
1.學習專業:國際商務專業
2.項目性質:2+3學士碩士聯合項目;
3.學習期限:三學年(自2011年秋季起);
4.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5.推薦范圍:商學院、經濟學院。
6.選派條件:
①09級學生;
②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學生在學校無欠費;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③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英語成績優秀;通過雅思考試6分以及學校和拉羅榭爾商學院共同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④前三年各科成績平均分數在75分以上;
⑤報名該項目的學生都須參加由我校和拉羅榭爾商學院統一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⑥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7.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費用標準:下列與出國學習相關的費用由派出學生負擔。
①出國學習費2萬元,出國保證金1萬元,學生按期回國后保證金全額返還;
②法國的學費;
③申請法國簽證的所有費用,在法國境內的費用,以及不可預期的其他因學生本人出國學習而發生的費用;
④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
9.畢 業:本科的后三年在法國拉羅榭爾商學院學習。完成五學年(前兩年BTBU、后三年GLR)所要求的全部課程學習、實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修滿學分,成績合格者,可同時獲得兩所大學分別頒發的學士學位和北京工商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其中拉羅謝爾商學院頒發歐洲學士學位。符合拉羅榭爾商學院碩士錄取要求的,可直接進入拉羅榭爾商學院一年制碩士項目學習。
二、項目編號:GLR2
接收學校:法國拉羅榭爾商學院
1.學習專業:旅游管理專業
2.項目性質:3+1學士碩士聯合學位;
3.學習期限:一學年(自2011年秋季起);
4.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5.推薦范圍:商學院、經濟學院。
6.選派條件:
①08級學生;
②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學生在學校無欠費;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③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英語成績優秀;通過雅思考試6分以及學校和拉羅榭爾商學院共同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④前兩年各科成績平均分數在75分以上;
⑤報名該項目的學生都須參加由我校和拉羅榭爾商學院統一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⑥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7.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費用標準:下列與出國學習相關的費用由派出學生負擔。
①出國學習費3萬元,出國保證金1萬元,學生按期回國后保證金全額返還;
②法國的學費;
③申請法國簽證的所有費用,在法國境內的費用,以及不可預期的其他因學生本人出國學習而發生的費用;
④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
9.畢 業:本科的最后一年法國學習。完成四學年本科(前三年在BTBU、最后一年在GLR)的全部課程學習、實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修滿學分,成績合格者,北京工商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符合拉羅榭爾商學院碩士錄取要求的,可直接進入拉羅榭爾商學院兩年制碩士項目學習。
三、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學生應于2011年5月23日前向所在學院遞交“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學生要本著自愿的原則,根據自己家庭經濟情況提出申請。申請表可從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上下載。學生申請項目時,應提供相應的材料如課程成績單、由擔保人簽字的家庭經濟條件證明書。
2.學院對學生申請逐一進行審查,并填寫“學校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生名單匯總表”。每個學院按照推薦名額及綜合成績標明排序,院系部蓋章后,于2011年5月25日之前與有關材料(包括有負責人簽章的“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申請學生的課程成績單)一并交至教務處。
3.教務處將通過審核的學生匯總名單(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于5月26日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與對方大學共同組織的英語考試,時間及地點請查看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頁通知http://international.btbu.edu.cn/(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咨詢電話:68984774 68984669)。
4.學校審批。
四、注意事項
1.各學院應指定專門的教師加強對派出學生的管理,與學生保持聯絡,全程指導學生出國和回國的學習。
2.各學院要加強對出國學生的學籍和繳費的管理。
3.學生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成績、外語水平和家庭經濟狀況,慎重選擇。
4.鑒于今后學校的學生國際交流日益頻繁,希望有志出國留學的同學提前準備雅思或托福考試。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教務處 學生處 財務處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