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體育教學可能遇到惡劣天氣等特殊或緊急情況,為了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以及教師、學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學校有關教學管理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室外體育課應急管理的內涵
1.惡劣天氣:沙塵暴、雨雪、雷電、大風(5級及以上)、高溫(以北京氣象臺高溫預警為準)等惡劣天氣。
2.場地原因:場地大量積水或積雪、嚴重濕滑等情況。
二、室外體育課應急管理原則
1.遇惡劣天氣或場地原因,確實無法進行室外體育教學時,由體育與藝術教學部(以下簡稱體藝部)領導負責調整為室內理論課教學。
(1)體藝部應在每學期末教務處排課工作結束后及時與教務處聯系,掌握下學期空余教室情況,并與學校有關部門聯系其它可以合理使用的室內理論課上課場所。
(2)體藝部在制定學期教學進度時,應預先安排惡劣天氣室外體育課轉室內教學的教學內容及上課地點。
(3)每位任課教師每學期應根據教學大綱要求準備三次及以上室內風雨課的教案。
2.如遇無足夠的教室及場所,或空余教室已被臨時占用時,應調整教學內容,由體藝部領導安排,盡量在已有的室內場地進行教學。
3.體藝部領導確實無法安排室內教學而致使停課時,必須明確安排補課的時間和地點。
三、室外體育課應急管理教學方案
1.課前出現惡劣天氣或場地原因。體藝部領導應根據天氣預報及提前掌握的場地情況,向教務處主管處長請示后做出相應安排,及時通知任課教師調整課程方案。
2.課中出現惡劣天氣。教師應安排本班學生躲避雨雪、風沙等惡劣天氣,同時用手機向教學主任或值班主任請示,經批準方可執行規定的課程調整方案或終止課程。教學主任或值班主任也可以主動啟用應急管理教學方案,及時通知有關教師執行課程調整方案或終止課程,教學主任或值班主任要及時以短信方式通報給教務處主管處長。
四、在調整課程安排后,由教學秘書填寫課程調整情況說明,經教學主任簽字后及時上報教務處備案。
五、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務處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