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國際會議管理工作,規范國際會議報批程序,根據中辦發【2010】10號文件、市外辦京政外發【2010】1368號通知的精神,國際會議須經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方可舉辦,并嚴格執行年度預報制度。請各單位將2012年擬舉辦的國際會議報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請各單位填寫《國際會議預報表》(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11月28日(周一)17:00前送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阜成路校區綜合樓1220室)。
聯系人:于澤
聯系電話:68984774
附件:國際會議預報表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1年11月23日
(擬稿:于澤 審核:羅朝能 編輯:蔣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