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教育部和北京市關于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的部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教育部和北京市的部署,緊密聯系學校轉型和發展的實際,深入宣傳學習雷鋒精神,讓雷鋒形象和學雷鋒的先進典型深入人心,象雷鋒那樣樹立愛黨愛國的堅定信念、助人為樂的寶貴品格、敬業奉獻的高尚情操、銳意創新的進取精神和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堅持貼近實際、貼近師生,積極創新內容、創新手段,通過黨員干部帶頭學雷鋒、教職工立足崗位學雷鋒、大學生廣泛開展社會志愿服務活動等,使學雷鋒樹新風活動常態化、機制化,學校校風、教風、學風和黨風建設取得新進展,師德建設和德育工作取得新成績,不斷提升學校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服務社會、文化傳承和創新的能力。
二、主要任務
學雷鋒活動要加強組織引導,堅持立足基層、擴大參與和受益面,運用師生喜聞樂見的方式,搭建師生便于參與的平臺,開辟師生樂于接受的渠道,增強學雷鋒活動的影響力和吸引力。堅持統一組織與師生自覺開展活動相結合、集中活動與日常工作相結合,使學雷鋒活動深入細化、取得實效。
(一)積極開展宣傳學習雷鋒活動。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雷鋒精神的豐富內涵和時代意義。每年3月利用各種校園媒體,集中宣傳雷鋒事跡、雷鋒精神和學雷鋒先進典型,使雷鋒的光輝形象和崇高精神深入人心。通過主題演講、報告、座談、研討、讀書征文等多種形式,深化對學雷鋒和雷鋒精神的認識、不斷提高全校師生員工學習雷鋒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通過加強對社會及學校涌現出的先進典型的宣傳,為師生員工樹立體現雷鋒精神的多種學習榜樣,增強學習雷鋒活動的時代性、針對性、實效性。
(二)認真開展“學雷鋒,樹新風,見行動,當先鋒”主題黨日活動。學校各級黨組織要把學雷鋒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相結合,要根據本單位和各自崗位工作實際,每學期組織一次學習雷鋒主題黨日活動,開展學習雷鋒先進事跡和雷鋒精神的實踐活動。深入做好在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的活動,全面實施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強化功能,增強活力,努力建設學習型、服務性、創新型黨組織。學校有關部門要對此開展指導、檢查和評比。
(三)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雷鋒的典范。校、處級領導干部要做實踐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典范。要落實領導干部深入基層、密切聯系師生員工的制度,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師生員工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敢抓、敢管、敢于批評、敢于負責任,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四)廣大教職員工要立足崗位學雷鋒。學雷鋒活動要與加強教職工的師德建設緊密結合,規范從教、從業行為。要認真學習貫徹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加強教師職業理想、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建設。廣大教師要學習雷鋒,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斷提升師德師能。特別是要加強對學生的學業輔導,當好班主任、輔導員和學業導師,引領學生健康成長、奮發成才。
學校管理和服務工作人員要學習雷鋒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精一行的敬業精神和銳意進取、自強不息的創新精神,做到精細周到、節儉高效、優質服務,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積極倡導黨員、干部、廣大教職工發揚奉獻精神,指導、幫扶學業或經濟有困難的學生,為“綠色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建設服務。堅持每兩年評選表彰“三育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五)大學生要積極開展“永遠的雷鋒”志愿服務活動。弘揚雷鋒服務人民、助人為樂的奉獻精神,使志愿服務活動常態化、機制化。學雷鋒活動要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鼓勵大學生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緊密結合,以“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為主題,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要從服務校內特別需要的群體做起,建立以學校內部和周邊的居民社區、社會福利單位、中小學校等為主的志愿服務基地,打造特色志愿服務項目,構建更加完整的大學生志愿服務體系。
大學生要積極響應《北京高校學雷鋒行動計劃》有關 “四個一”的號召,參加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學雷鋒志愿行動、道德實踐活動,全校學生每人每年要參加一次校園義務勞動,參與一項校外志愿服務和北京市、學校的每周六“學雷鋒志愿活動日”活動,續寫一篇雷鋒日記,幫助一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通過大力倡導志愿精神,鼓勵志愿服務活動,支持志愿服務組織,完善考核激勵制度,把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使志愿服務活動成為大學生學習雷鋒的重要載體,做到志愿服務活動人人都參與,周周有行動,確保學雷鋒活動深入持久、扎實有效。學校將把學習雷鋒精神作為社會實踐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推進“紅色1+1”活動和“十鄉百村千人行”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六)積極開展“與雷鋒精神同行,尋找和學習身邊的榜樣”表彰獎勵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學雷鋒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事跡,每年舉辦報告會、宣講會、表彰會等,大力評選、宣傳師生員工中學習雷鋒的先進典型。把“感動中國人物”和英雄模范人物作為學雷鋒的生動教材,用社會和身邊的好人、好事教育師生,催人奮進。結合優秀班集體創建活動,以“學雷鋒樹新風”為主題積極推動文明宿舍、文明班級、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與市委教育工委《北京高校學雷鋒行動計劃》相銜接,學校每年評選若干個“雷鋒班”、“雷鋒黨支部”、“學雷鋒先進個人”和“學雷鋒志愿服務優秀團隊”,進一步優化教風、學風和校風,努力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良好風氣,構建和諧校園。把學雷鋒活動與促進學校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與踐行北京精神有機結合,發揮學校首都文明單位標兵的示范作用,輻射和帶動周邊地區的文化建設。凝煉學校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引導廣大師生員工努力成為新時代雷鋒精神的傳播者、弘揚者和踐行者,凝心聚力促發展。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學校統一領導,黨委宣傳部、組織部、人事處、工會、學生處、團委等各部門、各黨總支各學院等各負其責、廣泛參與的學雷鋒活動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統籌協調、推進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黨委宣傳部主要負責全校學雷鋒活動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負責加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總結、推廣校內開展學習雷鋒的各項活動和工作經驗。
(三)組織部主要負責黨員干部和各級黨組織學雷鋒活動的組織安排,指導、檢查、考核、評比。
(四)工會、人事處、教務處、科技處、后勤處主要負責組織全校教職員工學習、貫徹《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有關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細則,加強對各部門學習雷鋒精神、履行崗位職責的指導、檢查、考核和評比。
(五)學生處、團委主要負責對學生學習雷鋒活動的組織、推進,開展學生學習雷鋒先進典型的評選,組織優秀學生報告會,充分發揮學生榜樣的影響力。開展文明宿舍和文明班級等創建活動,并制定完善考評措施,將學雷鋒活動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負責學生各項志愿服務活動的統籌安排、檢查考核,指導團學組織發揮學雷鋒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建立建設志愿服務基地,做好與社會志愿活動的對接等。
(六)各黨總支、各學院、各機關處室都要積極貫徹本實施方案,負責組織本單位、本部門黨員、師生和管理和服務人員學雷鋒活動的落實和推進。把組織開展學習、宣傳和實踐雷鋒精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注重實效、創新推進,努力促進學雷鋒活動常態化、機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