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動態掌握學校公有用房使用情況,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與效益,根據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組織開展2024年學校公有用房盤點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盤點范圍
學校占有、使用的全部公有用房,主要包括以下幾類房屋:
(一)教學及輔助用房:教室、實驗實習用房、專職科研機構辦公及研究用房、圖書館、室內體育用房、師生活動用房、會堂、繼續教育用房。
(二)行政辦公用房:校行政辦公用房、院系及教師辦公用房。
(三)生活用房:學生宿舍(公寓)、食堂、單身教師宿舍(公寓)、后勤及輔助用房(校醫院、公共浴室、汽車庫(公車)、服務用房(小型超市、洗衣房等)、綜合修理用房、鍋爐房、水泵房、變電所(配電房)、消防用房、環衛綠化用房、室外廁所、傳達警衛室等。)
(四)教工住宅。
(五)其他用房:人防工程、地下停車場(庫)等。
二、盤點基準日和內容
1.盤點時間
本次盤點工作從2024年6月25日開始,到2024年9月30日結束。盤點基準日:2024年6月25日。
2.盤點內容
房間號、房間名稱、房屋性質、房屋分類、使用單位、使用人、安全員、使用面積等。
三、時間安排
公有用房盤點工作采取各單位自查、系統盤點、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實施步驟分為三個階段:
(一)單位自查(6月25日-7月10日)。各單位按照盤點內容,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房屋進行自查。其中:公共會議室和各單位騰退房屋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公共教室由教務處、網信中心、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等部門負責,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車場由校園建設處負責,其他公共場所由場所使用(管理)部門負責自查。
(二)系統盤點(7月11日-8月31日)。國有資產管理處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在房產管理系統下達盤點任務,各單位根據盤點任務完善房屋詳細使用信息。
(三)實地抽查(9月1日-9月30日)。黨政辦公室和國有資產管理處重點對行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進行抽查。
四、其他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公有用房盤點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盤點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各單位請于6月28日前將公有用房盤點工作聯系人表(格式見附件)紙質pdf格式掃描件和excel版發至郵箱20220934@btbu.edu.cn。
2.在盤點期間,如需借用測距儀測量房間面積的,可到阜成路校區綜合樓216房間(聯系人:高敏 電話:68984752),或者良鄉校區中區綜合南樓210房間(聯系人:王童 電話:81358027)借用。
聯 系 人:閆筑峰 王 童
聯系電話:81353086 81358027
附件:公有用房盤點工作聯系人表
黨政辦公室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