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疫情防控相關采購活動內控機制,學校組織對《北京工商大學防疫物資采購及領用管理辦法(暫行)》進行了修訂。現將新修訂的《北京工商大學疫情防控相關采購活動管理辦法》予以公布,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工商大學疫情防控相關采購活動管理辦法》
北京工商大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招標與采購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北京工商大學疫情防控相關采購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條 政策依據。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的通知精神,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根據《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京財采購〔2020〕326號)、《北京工商大學采購管理辦法》(北工商黨發〔2022〕46號)、《北京工商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定義。本辦法所稱疫情防控相關采購活動(以下簡稱采購活動)是指學校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活動。
第三條 指導原則。按照“全力保障、便利采購、急事急辦、專款專用”原則,采購活動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采購“綠色通道”,在確保采購時效的同時,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
第四條 審批程序。采購活動由歸口管理部門確定采購需求,提出采購申請,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控辦)或經學校校長辦公會、黨委黨委會批準后,由采購實施部門進行采購。緊急情況下可先郵件或微信等方式批準,事后及時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第五條 采購實施部門和采購方式。采購活動由防控辦統籌協調,招標與采購辦公室和提出采購申請的歸口管理部門分工負責采購。上級有相關采購要求的防疫物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上級無相關采購要求的防疫物資,應優先通過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陽光采購平臺”采購。
(1)專業防護物資(N95口罩、防護服、防護面罩、紫外燈等)和飲食保障物資由公共事務處(學校醫院)以直接采購或比選采購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2)單項或批量合同金額3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提出采購申請的歸口管理部門以直接采購或比選采購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3)單項或批量合同金額3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不包括專業防護物資和飲食保障物資),提出采購申請的歸口管理部門提交采購需求及審批意見,由招標與采購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采用參照政府采購方式或采用校內論證、比選等方式靈活組織實施,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參加,亦可邀請校外專家參加采購活動。
防控辦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指定相關部門實施采購。采購活動確實時間緊急,或采購物資確為緊缺的,采購實施部門可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在優先保證時間、質量的情況下,靈活、果斷決策,確保采購活動時效。
第六條 采購過程資料。應確保采購過程資料完備,具體包括:
(1)原則上以網絡通信方式與供應商洽談采購事宜,并做好記錄備查。采用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詢價、報價的數據記錄,原則上保留時間不少于3年。
(2)專業防疫物資應提供產品銷售許可、產品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查。
(3)采購合同按學校合同管理辦法執行,緊急情況下未能及時簽訂合同的,應在事后補充簽訂采購合同。
(4)單項或批量合同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成交供應商確定后,提出采購申請的歸口管理部門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及時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將合同交招標與采購辦公室備案,招標與采購辦公室2個工作日內將合同線上上傳至北京市政府采購管理服務平臺。
緊急情況下如不能確保手續完備,應在事后完善或說明情況。
第七條 履約驗收管理。采購活動完成后,由提出采購申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入庫、儲存、領用出庫等后續履約過程的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應建立防疫物資管理臺賬,詳細記錄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供應商、采購經辦人等有關信息,確保防疫物資使用效益,做到責任到人。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招標與采購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