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學院及相關同學:
根據學校國際交流的需要,促進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我校將選派本科生赴國外自費留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所有內容(包括項目說明、流程、手續、注意事項以及附件中的表格)以此通知為準。
接收院校
一、愛爾蘭考克大學
項目編號:UCC01
1. 考克大學提供專業:商務與金融經濟學、商務經濟學、金融經濟學、商務學、食品科學,法律、會計學、計算機科學、電子電氣工程、工程學
2. 選派名額:30人
3. 項目性質:3+1本碩連讀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濟學院相關專業6人、商學院相關專業12人、法學院相關專業3人、食品學院相關專業3人、計信學院相關專業6人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法律專業雅思6.5,其他專業雅思6.0(雅思5.5可參加暑期語言橋梁課程);專業課平均成績75以上,其中會計學要求必須學習過管理會計,計算機科學必須學習過C++,電子電氣工程學、工程學根據情況安排面試;
(4) 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5)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6)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愛爾蘭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考克的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在考克大學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考克大學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考克大學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被授予愛爾蘭考克大學的碩士學位。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二、愛爾蘭考克大學
項目編號:UCC02
1. 考克大學提供專業: 商務與金融經濟學、商務經濟學、金融經濟學、商務學、食品科學、會計學、計算機科學
2. 選派名額:18人
3. 項目性質:2+2本科雙學位
4. 學習期限:2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濟學院相關專業6人、商學院相關專業6人、食品學院相關專業3人、計信學院相關專業3人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雅思6.0(雅思5.5可參加語言橋梁課程);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專業課平均成績75以上,其中申請會計學專業要求必須學習過管理會計,申請計算機科學專業必須學習過C++;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愛爾蘭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愛爾蘭考克大學的兩學年學習結束后,符合我校相關畢業規定和要求的學生可被授予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學生可被授予學士學位。符合考克大學學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被同時授予愛爾蘭考克大學學士學位。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三、愛爾蘭都柏林大學
項目編號:UCD01
1. 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提供專業: 商學、法學、理學、工學相關專業
2. 選派名額:12
3. 項目性質:3+1本碩連讀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管類、法學、理學、工學相關專業(各3人)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雅思5.5;平均成績75-80;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 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愛爾蘭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都柏林大學的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都柏林大學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都柏林大學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都柏林大學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授予的碩士學位。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5月3日。
四、愛爾蘭都柏林大學
項目編號:UCD02
1. 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提供專業: 商學、法學、理學、工學相關專業
2. 選派名額:12
3. 項目性質:3.5+0.5本碩連讀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4年春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管類、法學、理學、工學相關專業(各3人)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雅思6.0;平均成績75-80;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愛爾蘭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都柏林大學的半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都柏林大學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都柏林大學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都柏林大學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授予的碩士學位。
10.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5月10日。
五、美國昆尼皮亞克大學
項目編號:QNU01
1. 昆尼皮亞克大學提供專業:MBA
2. 選派名額: 4人
3. 項目性質:自費交流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研究生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MBA專業研究生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研究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托福90分(網絡考試);233分(機考);575分(紙筆考),雅思6.5需要GMAT考試成績;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GPA3.0。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境外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美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達到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10.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六、美國昆尼皮亞克大學
項目編號:QNU02
1. 昆尼皮亞克大學提供專業:會計學、國際商務、計算機信息系統、金融學、管理學、市場營銷、廣告、經濟學
2. 選派名額:12人
3. 項目性質:2+2 本科雙學位項目
4. 學習期限:2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商學院相關專業3人、經濟學院相關專業3人、計信學院相關專業3人、傳媒學院相關專業3人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托福550分(紙筆考)或者80(機考),雅思6.0;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GPA2.5以上。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美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昆尼皮亞克大學的兩學年學習結束后,符合我校相關畢業規定和要求的學生可被授予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學生可被授予學士學位。符合昆尼皮亞克大學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學生可被同時授予昆尼皮亞克大學學士學位。
10.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七、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圣貝納迪諾分校
項目編號:USC01
1. 加州州立大學圣杯納迪諾分校提供專業: 商學類、經濟類
2. 選派名額:6人
3. 項目性質:3+1本碩連讀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商學類、經濟類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雅思5.5、托福61;GPA3.0;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美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加州州立大學圣貝納迪諾分校的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加州州立大學圣貝納迪諾分校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對方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對方碩士學位授予規定的學生,可取得加州州立大學圣貝納迪諾分校授予的碩士學位。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5月10日。
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帕克賽德分校
項目編號:UWP01
1. 威斯康辛大學帕克賽德分校提供專業: 商學、計算機專業
2. 選派名額: 6人
3. 項目性質:3+1本碩連讀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管類、計信學院相關專業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GPA2.5-3.0;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美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威斯康辛大學帕克賽德分校的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威斯康辛大學帕克賽德分校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對方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對方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威斯康辛大學帕克賽德分校授予的碩士學位。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5月3日。
九、荷蘭漢斯大學
項目編號:HZU01
1. 漢斯大學提供專業: 國際商務、傳媒與信息工程、企業管理、市場營銷
2. 選派名額:5人
3. 項目性質:普通交換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期(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商科類、經管類、藝傳學院、計信學院相關專業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本科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2) 申請簽證費用及荷蘭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3)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4)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0. 報名截止日期:2013年5月3日。
十、英國樸茨茅斯大學
項目編號:PMU01
1. 樸茨茅斯大學提供專業: 經管類專業
2. 選派名額:2人
3. 項目性質:普通交換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管類專業,英語專業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2) 申請簽證費用及英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3)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4)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0.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十一、瑞典哥德堡大學
項目編號:GBU01
1. 哥德堡大學提供專業: 商科經管類
2. 選派名額:2人(本科生)或4人(研究生)
3. 項目性質:普通交換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期(2013年秋季開始,研究生學習)或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商科類、經管類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研究生,2011級本科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英語成績優秀,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學習成績優良;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2) 申請簽證費用及瑞典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3)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4)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達到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畢業和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生畢業和學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4月19日。
十二、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
項目編號:LRB01
1. 學習專業:經管類專業
2. 選派名額:4人
3. 項目性質:3+1本碩連讀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經管類專業
7. 申請要求:
(1) 2010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雅思6.0分或托福75分,學習成績優良,能完成國外學校的課程學習并取得我校所要求的足夠學分;
(4)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5)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外方學費;
(2)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3) 申請簽證費用及法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4)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5)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在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的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進入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碩士階段的學習后,能夠按照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的標準和要求完成一年碩士課程的學習并滿足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碩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授予的碩士學位。
10.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十三、法國拉羅謝爾商學院
項目編號:LRB02
1. 拉羅謝爾商學院提供專業:國際商務,旅游管理
2. 選派名額: 2人
3. 項目性質:普通交換項目
4. 學習期限:1學年(2013年秋季開始,本科學習)
5. 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所獲得的學分
6. 推薦范圍:旅游管理專業,商學院相關專業
7. 申請要求:
(1) 2011級本科學生;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2) 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3) 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
(4) 無不及格科目。
8. 費用標準:下列費用由申請學生負擔:
(1) 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學生按期回國后全額返還;
(2) 申請簽證費用及法國境內學習的相關費用;
(3) 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生活費等;
(4) 學生在外期間北京工商大學學費。(每年8月1日前足額存在本人建行卡中,由財務處自動劃款)
9. 畢業及學位授予:達到北京工商大學本科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北京工商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0. 申請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
申請審批流程
1.申請學生于項目公布的申請截止日前向所在學院遞交《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附件1)。學生要本著自愿的原則,根據自己家庭經濟情況提出申請。學生申請項目時,應提供相應的材料,包括教務處開具的中英文成績單,以及由擔保人簽字的《家庭經濟條件證明書》(附件2)。
2.學院對學生申請逐一進行審查,并填寫《學院推薦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3)。每個學院按照綜合成績標明排序,學院蓋章后,于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后的7個工作日之內與有關材料(包括《學院推薦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生名單匯總表》及其電子版、有學院負責人簽章的《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申請學生的中英文成績單、《家庭經濟條件證明書》)一并交至教務處。
3.教務處在收到學院遞交的完整材料后的7個工作日內,審核學生資料并將通過審核的學生匯總名單(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以及經教務處蓋章的學生中英文成績單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4.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領導審核并報送校領導審批。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校內審核過程,并將經審批后的學生名單發至對方合作院校,由對方院校確定候選人。審核及確定候選人期間如需對申請者進行英語能力測試或面試,則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另行通知申請者英語考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
5.被選為候選人后,學生按照外方大學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相關材料一般包括教授的推薦信、在學證明、體檢證明、戶籍證明、個人基本資料等,以及以上材料的掃描件。某些大學還要求提交家庭的存款證明。
6.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將候選人所有材料郵寄至外方大學,待外方大學選拔并出具預錄取/正式錄取通知書后,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將錄取結果通知候選人。
出國手續
在接到我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通知的外方大學錄取消息并收到外方大學的預錄取/正式錄取通知書后,被錄取的候選人應在出國前按要求完成如下校內手續:
1.按照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向北京工商大學財務處繳納出國押金1萬元人民幣;
2.按照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通知,準備參加行前教育并簽署留學協議;
3.按照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通知,在規定日期內將留學協議及押金條原件和復印件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4.根據外方院校規定的入學日期,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的指導下申請簽證、購買機票,并在機票確認后向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匯報離境時間;
5.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注意事項
1. 有出國計劃的學生,請盡快辦理護照。申請出國項目的學生應于2013年6月之前取得護照,以免影響簽證辦理,耽誤入學。
2. 某些合作院校允許在申請截止日期后提交最終語言成績。可否后補語言成績,由對方大學收到我校學生申請后視情況決定。我校學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截止日期遞交申請及語言成績。
3. 具體派出項目及要求以此通知中公布的為準,申請表格和家庭經濟條件證明書模板可在通知附件中下載。
4. 學生不可同時申請兩所學校,請各位同學慎重考慮決定。
5. 有出國計劃的學生,請隨時關注我校網站最新通知。關于我校學生自費公派出國的相關補充要求和最新信息,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將以通知形式發布至我校網站首頁。
聯系人:劉海天,胡舒捷
聯系電話:68984853,68984827
附件:1.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教務處 財務處 學生處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