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有關部門:
根據北京市外事主管部門關于加強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因公赴臺相關文件的精神,為了保障我校教職工2015年因公出訪項目的順利實施,統籌做好我校2015年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因公赴臺管理工作,請各單位匯總或編制本單位教師2015年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因公赴臺計劃并報送我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范圍
(一)凡我校教師擬于2015年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因公赴臺開展培訓進修、國際會議、學術交流、合作研究等因公任務的均需將出訪計劃上報所在學院,由學院匯總后上報我處;
(二)凡部門擬于2015年派出因公團組的,由組團部門報送出訪計劃,擬參團的教師不需向所在學院上報計劃 ;
(三)未報送2015年出訪計劃的團組將不被列入學校的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因公赴臺總計劃,因而此類出訪將不予受理。
二、報送內容
(一)請各單位于2015年1月8日前將電子版及紙質版《2015年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計劃表》及《2015年因公赴臺計劃表》(見附件)報送至我處;
(三)紙質版需經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我處(綜合樓1219室)。
三、注意事項
(一)單個團組出訪人數應在5人以下,最多不得超過6人。除訪學、參加國際會議等任務外,因公臨時出國時間為:1國不超過5天,2國不超過8天,3國不超過10天,離抵境當日計算在內;
(二)申報因公出訪團組需有確切的經費來源支持;
(三)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申報計劃的初審工作,以提高申報計劃的執行率。
聯系人:胡舒捷; 聯系電話:68984827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