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職能部門及全體教師員工:
為加強往來款管理,計劃財務處按照政府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及審計要求,對五年以上未認領的暫存款(未認領來款)開展集中清理工作。
截止2023年12月26日,尚有部分匯至學校賬戶上的資金,賬齡超過五年,未能辦理到款確認及收入入賬手續,現予以公示,公示期10個自然日,對于可認領的確認款項請在公示期間憑有效支撐材料至財務處辦理認領手續,受理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7日,對于逾期仍無人認領的款項,將根據學校會議決定,由學校統籌予以核銷。
計劃財務處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