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發布的《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為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2024年將繼續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我校現啟動2024年度“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和選拔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1.創新項目采取各學院先行申報項目,學校組織校內評審后推薦,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學校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后依托項目派出,不受理個人派出申請。
2.獲資助的創新項目執行期三年,本次申報如獲批將在2024-2026年執行,鼓勵各單位積極申報,根據《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的要求,我校可新申報項目1項。
3.創新項目的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結合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不支持選派類別僅含本科插班生的項目。
二、項目立項要求
1.申報項目應按照“創新、自主、精準”的要求,圍繞國家急需,突出特色優勢,服務學科建設,聚焦人才培養,促進國際合作。項目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和鮮明的學科特色,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2.申報項目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的單位;雙方應已有較長合作基礎,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單位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及關聯性。
3.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的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4.創新項目鼓勵項目單位多方籌集配套經費,如有其它國內外經費來源或確定的經費分擔機制,亦請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創新項目不支持申請人個人負擔學費的項目。
5.請各申請單位認真閱讀《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更多信息詳見2024年創新型人才項目綜合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三、項目資助內容
1.創新項目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一次往返國際旅費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結束學業回國的交通費用(各一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符合條件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創新項目對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訪問學者、高級研究學者不提供學費資助。
四、項目申報安排
1. 校內報名階段:即日起-2023年9月15日。
請各申請單位于截止日期前將創新項目申請材料紙質版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阜成路東區科教樓103),電子版發送到songfangfei@btbu.edu.cn。
申請材料包括:
(1)《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附件1)。
(2)2024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
(3)有效期內的雙方合作協議:包括中、外文協議。
(4)項目學費明細電子版(如有)。
(5)項目經費配套說明電子版(如有)。
2. 校內評審階段:2023年9月中旬。
3. 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階段:2023年10月1日-20日,國際處將按照學校內部選拔結果組織完成項目網上申報。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宋芳菲
聯系電話: 68985587 18511968822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