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16年度年所得12萬元(含)以上的納稅義務人應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工作。北京市地稅局于2017年對申報系統進行調整(該系統不具備單位統一集中申報功能),請符合申報條件的教職工按照新的流程自行申報。
一、申報流程:
(一)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861.gov.cn),點擊首頁的“我要辦稅”,再點擊“個人所得稅12萬自行申報”,在彈出頁面按提示要求安裝“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及查詢服務系統”。
(二)雙擊電腦桌面上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及查詢服務系統”圖標,選擇證照類型,輸入證照號碼、姓名及密碼,點擊“登錄”按鈕;若您是第一次使用該系統,請先點擊登錄頁面下端的“注冊”鏈接,按要求輸入姓名、證照號碼、密碼等信息,然后點擊頁面下的“注冊”按鈕。注冊完成后,返回登錄頁面,輸入證照號碼、姓名及密碼,點擊“登錄”按鈕。
(三)登錄后,在主界面點擊“個人所得稅12萬自行申報”模塊。按要求填寫申報表,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
二、申報要求:
(一)所有流程的操作請在聯網的狀態下進行。
(二)請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申報工作。
(三)主管稅務機關:在“北京市海淀區地方稅務局”左側箭頭下選擇“北京市海淀區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所”。
(四)任職受雇單位識別號:110108400690688,輸入后請按“回車鍵”,系統自動填寫“任職受雇單位”和“任職受雇單位所屬行業”。
(五)其他信息請據實填列。
財務處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