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度市屬高校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確保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運行安全,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穩定,學校擬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現將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本年度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園安全穩定對鞏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組織,嚴格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工作,確保安全隱患和問題整改及時、到位。
二、組織領導
此次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在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與環保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職責分工見附件)
三、工作范圍
各學院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實驗場所,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庫房,危險廢物暫存柜。重點檢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關場所。
四、自查依據
以《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19)》為依據開展自查自糾,突出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危化品和病原微生物儲存庫(室、柜)、操作流程、實驗設備設施、應急物資配備、廢棄物處置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檢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6月-7月)
1. 制定《北京工商大學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明確組織領導、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措施。
2. 7月9日前,國有資產管理處、保衛處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庫房、危險廢物暫存柜、危化品應急安全柜、應急噴淋器、實驗室通風設施等重點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以危化品、病原微生物、廢棄物在實驗場所的儲存情況為重點對實驗室進行抽查(相關學院配合)。
3. 7月15日前,相關單位根據《實驗室安全檢查表》(見附件)明確的職責分工完成自查自糾工作,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時限、同時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并在《實驗室安全檢查表》中填寫整改情況記錄。相關學院對《實驗室基礎信息表》(另行發至相關學院)信息進行更新。《實驗室安全檢查表》《實驗室基礎信息表》紙質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送國有資產管理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0170709@btbu.edu.cn。
4. 7月30日前,國有資產管理處根據自查與整改情況,撰寫《北京工商大學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上報市教委。
(二)現場抽查(8-9月)
市教委對高校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現場抽查。時間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被檢查高校,檢查時間1天。抽查實驗室名單由檢查組現場決定,相關單位應全力配合檢查工作,及時準確提供所需資料。學校根據現場檢查出具的書面整改意見,逐條整改落實,形成現場檢查整改報告,按時報送市教委。
(三)工作總結(10-11月)
市教委對學校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和現場檢查整改報告進行審核,對于自查自糾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向紀檢監察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進行追責。對于存在嚴重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