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任課教師: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的要求,同時推廣學校智慧教學示范課程,表彰智慧教學應用優秀教師,進一步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根據《教育部關于一流本科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教高〔2019〕8號),學校決定開展校級智慧教學示范課程評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要求
(一)參評課程要求
申報人須為我校任課教師,申報課程須為學校納入人才培養方案且設置學分的本科課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以及通識課等本科理論課程。參評課程授課形式可選擇線上、線下或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
(二)參評課程設計要求
1. 教育教學理念先進。教學過程體現“立德樹人”、“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課程設計符合學生認知發展規律,構建課程知識學習、專業能力提升與品德修養培養的有機統一,體現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對策、實踐和成效。
2. 信息技術手段運用。課程學期教學設計應較好地將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依托智慧教室、教學一體化平臺或其他信息技術手段對教學進行全程信息化、數據化、精準化的過程管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推動教育內容、教學方法更新,優化教學管理和課程改革。促進在線課程、慕課在教學過程中的完善與應用。課程設計中要突出信息技術手段對教學的支持作用,展現信息化課堂教學的應用方式。此項內容為評選重點。
3. 設計方案完整新穎。教學目標應明確合理,教學設計(課前、課中、課后的具體做法)新穎得當,師生互動方式多樣有效,發掘激發學生興趣和學習動機的有效路徑,促進線上線下課堂教學質量的實質等效。所演示的內容需為一學期講授課程的整體設計,可為某一知識點講解,或某段課程講授,呈現課程教學精華部分,具體內容由申報人自定。
二、申報評選原則
(一)質量為本。鼓勵圍繞重點領域申報滿足人才培養迫切需求的課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廣價值的課程,逐步建立、培育一批一流智慧教學示范課程。嚴格遴選標準,重點考查課程的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嚴把政治關、學術關、質量關,堅持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確保認定課程經得住檢驗。
(二)分類推薦。線上課程應突出優質、開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學支持服務;線下課程、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要因地制宜、因課制宜,強調課程內容與教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創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輻射作用。
(三)注重實效。注重課程設計、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評價改革;關注創新教育理念在教學過程中的落實情況,以及使用新型教學方式方法取得的學習成效。
(四)廣泛參與。鼓勵一線教師積極參與,主動對接國家、區域、行業人才培養需求,積極將先進的教育理念、優質的教學資源以及創新性教學方式方法應用于教育教學改革實踐。
三、申報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報。各申報教師請于2022年2月17日前將申報人姓名、申報課程名稱、場地熟悉時間報送至本學院教學秘書處。申報人可在比賽前提前設計課程演示內容。
(二)學院報送匯總表。各學院教學秘書請于2月18日前將本學院《智慧教學示范課程申報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教務處王博老師郵箱(wangbo@th.btbu.edu.cn)。
(三)申報人現場熟悉比賽場地。申報人可在3月3日-3月9日之間自行安排時間至良鄉東校區師生服務中心二層、三層智慧教室熟悉比賽場地,由于每間教室類型與環境均有所區別,申報人提前了解后,由學校指定其中的兩間作為比賽場地。申報人需提前確定場地熟悉時間,教務處將安排技術人員到場給予針對性的陪同、講解。
(四)申報人報送課程評選申報書。申報人在熟悉場地后,需進一步明晰課程設計方案,并在比賽前兩天內將申報書電子版(附件1)、申報書蓋章簽字掃描件及演示環節所需的PPT等材料發教務處王博老師郵箱(wangbo@th.btbu.edu.cn),申報書文件名命名規則為:學院-教師姓名-課程名稱。
(五)現場演示評審。申報人在師生服務中心智慧教室內進行課程講授演示,演示時長控制在15分鐘以內。評審專家由校內教學督導、教務處領導、校外專家共同組成,現場進行打分。比賽時間安排在3月中旬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比賽地點位于良鄉東校區師生服務中心智慧教室。
(六)評選結果認定。學校將分為理工組、文科組兩類分別對評分結果進行排序并經過校長辦公會審議,最終評選出示范課程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每項獲獎數量待定。對申報人員存在師德師風問題、學術不端問題、五年內出現過重大教學事故,課程內容存在思想性科學性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評選結果將在學校網站上予以公示。
(七)評選結果應用。獲獎的示范課程將在符合教育部或北京市一流課程申報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并將獲獎示范課程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專題宣傳、推送,向全校師生展示優秀教學案例。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教務處王博、楊華
聯系電話:68985814、68983277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學教務處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