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由于學校正在進行中層干部換屆,結合當前開展的資產清查工作,為確保資產底數清晰,現就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工作提示如下:
1. 請各單位行政一把手對此次工作交接履行嚴格的資產交接手續,可通過本單位資產管理員在“北京高校資產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上查詢具體資產信息,打印“本單位資產總賬(按教育)”(見模板1),由交接雙方行政一把手簽字蓋章,交由資產所屬單位資產管理員存檔,切實負起資產管理責任。
2. 由于資產賬目是以單位為基礎的,原則上各項資產應保留在原單位,不得隨意進行搬離、調劑。
3. 如確有需要進行資產搬離和調劑的,請與資產原所屬單位及擬調入單位行政一把手協商同意后,由原單位資產管理員在系統“單位調撥”模塊中生成資產調撥單(見模板2),經資產所屬單位及擬調入資產單位行政一把手簽字蓋章后,交至國有資產管理處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調撥手續。
4. 各單位如有資產配置需求,請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于4月26日(星期四)17:00前將書面資產配置需求交至國有資產管理處。
凡在本次資產清查中或中層干部資產交接、調撥過程中有任何不明事宜,請及時咨詢國有資產管理處。電話:68987238、68985509、68984762。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2年4月24日
(擬稿:王曉華 編輯:李楊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