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追思守正氣,萬物皆清明。2024年清明節將至,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鞏固深化正風肅紀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就清明節期間有關紀律要求做出如下提醒:
1.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樹牢文明平安祭掃觀念,拒絕酒駕醉駕,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規定;
2.移風易俗,文明祭掃,自覺抵制祭掃活動中的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和封建迷信等活動;
3.嚴格公務車輛管理,不得使用公車或公款租用車輛進行私人掃墓、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
4.不得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車輛、宴請、旅游、住宿等;
5.不得以祭掃名義收受禮品禮金、借機斂財等;
6.不得用公款購買、變相購買各類私人祭掃物品,或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掃的親友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
7.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守、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防止推諉扯皮、冷橫硬推、態度惡劣、效率低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各基層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對黨員干部和教職員工的教育引導和監督管理。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堅持以上率下,帶頭移風易俗,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學校紀委將把節日期間深化糾治“四風”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主動開展明察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頂風違紀問題從嚴查處、嚴肅問責,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讓清廉之風更加充盈。
監督檢查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