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科委《關于開展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校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校申報數額
各單位采取教師自愿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申報,學校根據北京市下達名額擇優推薦4名教師。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具有誠實守信、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精神;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碩士學位且從事科研工作滿3年,或取得博士學位且從事科研工作滿1年;
3.掌握本領域的研究進展和前沿動態,具有較強的研究創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團隊。
(二)申報人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過企業關鍵技術研發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2.承擔省部級以上科技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4.發明專利的獲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內海外留學歸國人員。
以下人員不在推薦范圍之內:
1.已成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獲得國家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入選中科院“百人計劃”、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等;
2.準備出國一年以上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申報人員應是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2.申報的項目應屬于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領域,應用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與首都重點發展領域的技術需求緊密結合。
三、申報材料報送
請申報人員將申報書及相關材料(論文、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一式六份,統一用A4紙正反面打印,左側裝訂,于2013年3月20日前送至人事處。材料電子版與紙質版內容一致。電子文檔發送至rsc@pub.btbu.edu.cn。
聯系人:張艷娥 電話: 68984575
人事處地址: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室
附件:
5.擬申報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人員近3年成果情況匯總表
人事處
2013年3月7日
(擬稿:張艷娥 審核:張曉堂 編輯:李楊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