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局際聯系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2013年春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收費管理,決定在3月下旬至4月20日前,在全校開展春季教育收費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時間、范圍和時限
檢查從3月26日開始至4月20日結束。檢查的范圍:學校各單位。以自查為主,并填報報表。學校組織檢查小組,進行抽查。檢查的時限為2012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教育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亂收費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檢查的方法、步驟
此次檢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3月26日--至4月10日)。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開展全面自查,并填報《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春季教育收費自查報表》,有問題的應及時整改,并寫出書面自查自糾報告。
第二階段:抽查階段(4月10日至16日)。學校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抽調專人組成檢查組,對部分單位進行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階段:小結上報階段(4月17日至19日)。學校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自查和學校抽查情況,撰寫總結報告并填寫《北京市2013年春季教育收費自查報表(高校)》上報。
三、檢查的內容
全面檢查貫徹落實2012年北京市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意見的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和執行收費政策的情況。重點檢查有無超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的行為;有無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的行為;有無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亂收費的行為;有無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費用的行為等。
2.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情況。檢查規定性收費、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的項目、標準、依據和范圍以及規定性收費審批情況等內容是否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是否包括“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及校內舉報電話,有無收費政策調整后不及時更新相關公示內容的行為,有無未經公示的收費行為。
3.收費管理情況。檢查各項收費收入是否由財務處負責管理,收費是否有通知單、結算單、收退費憑證等;檢查收費票據是否規范,有無私設“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資金問題;出租出借校舍、合作辦學、經營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相應收入是否納入財務處管理,有無私存私放現象。
4.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不走過場。
2.要把春季收費檢查與落實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加強對收費收入及管理情況的監督。
3. 各單位于4月10日下班前將《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春季教育收費自查報表》報監察處。電子版發jw@pub.btbu.edu.cn,紙質版需蓋章簽字后送監察處(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0室,良鄉校區行政樓311室)。
聯系人:李東利
電 話:81353373(良鄉) 68984746(阜成路)
紀委辦公室 監察處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