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決定》(國發〔2012〕4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關于實施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的通知》(京教工〔2013〕1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名額
北京市教委分配給我校20名申報名額,我校擇優推薦。
二、推選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思想端正,對教育教學工作滿懷熱情,敬業愛崗,為人師表。
(二)積極進取,有提升自身專業素養與教育教學能力的強烈意識,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四)入選北京市教委人才強教項目尚未結題的青年教師不屬于本項目的資助范圍。
三、推選程序
(一)教師自愿申請,各單位擇優推薦。專任教師人數在70人(含)以上的學院可推薦5人,70人以下的學院可推薦3人。
(二)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時間為5天,無異議后上報市教委人事處。
四、報送材料
1.《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
2.青年英才推薦名冊一式1份。
3.支撐材料1份(申請書中涉及的榮譽、獲獎、論文、專著及教材、科研項目申報及結題等證明材料)。
請各單位負責人務必于2013年6月8日前將推薦人選的申請書及其他材料進行匯總后送至人事處(其中申請書統一用A4紙正反面打印,左側裝訂),電子版材料發至人事處公郵(郵件標題請注明“青年英才計劃申報材料(學院姓名)”)。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所屬人員學習通知精神,嚴格把關,認真核實申報材料,確保申報信息真實有效。
(二)堅持民主推薦、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推選條件推薦。
聯系人:張麗麗 張艷娥
電 話:68984575
辦公地點: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室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實施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的通知
3.青年英才推薦名冊
人事處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