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三個一百”工程干部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干部隊伍建設實際,現將今年北京市進一步做好干部交流任職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交流任職人選應具備較好的政治素質,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性,正處級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48周歲,副處級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3年5月)。
二、人選范圍
1.具有發展潛力,任職經歷相對單一,需要培養鍛煉的優秀處級干部;
2.在干部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項目審批等崗位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滿5年的干部;
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的干部,不參加交流任職。
三、相關要求
1.按照市委組織部的整體工作安排,此項工作將于7月底完成。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各高校結合學校干部隊伍建設實際,按照相關要求,提出擬交流任職人選1名(也可以不推薦),經學校黨委同意后上報。
2.學校采取自愿報名的原則,凡有意報名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同志,請于6月9日17時前到綜合樓303室報名。
黨委組織部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