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為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院制劑報銷范圍變更內容(八)》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3】224號),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規范。以下21種乙類藥品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社區衛生用藥報銷范圍》內按“甲類”藥品政策報銷。
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執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院制劑報銷范圍變更內容(八)
1.那格列奈 2.瑞格列奈 3.福莫特羅 4.氨氯地平 5.樂卡地平
6.厄貝沙坦 7.坎地沙坦 8.氯沙坦鉀 9.替米沙坦 10.纈沙坦
11.阿托伐他汀 12.非諾貝特 13.氟伐他汀 14.吉非羅齊 15.洛伐他汀
16.普伐他汀 17.格列吡嗪 18.格列齊特 19.非洛地平 20.尼卡地平
21.厄貝沙坦(緩釋控釋劑型)
備注:1-20為口服常釋劑型
校醫院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