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北京市《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文件精神,堅決反對“四風”,現就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提出以下要求:
學校各單位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涉及外事等特殊工作需要的,也要提倡節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廉潔準則》的各項要求。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責任追究。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不斷深化和鞏固中央八項規定的成果。
中共北京工商大學紀委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