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紀委下發了《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對元旦春節期間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格貫徹中紀委的文件規定,嚴禁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二、各部門、各單位元旦春節期間嚴禁公款聚餐,嚴禁公款相互宴請送禮。
三、各部門、各單位年終總結會、二級教代會等會議一律安排在校內舉行,且不得安排會議餐,不得公款購買與會議無關的物品。
四、認真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教職工走訪慰問工作,做好留校學生春節期間關懷工作,做好節日期間外事、港澳臺事務、僑務工作,有關費用支出和工作形式按有關要求,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后實施。
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提高認識,自覺遵守上述規定要求,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財務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責任追究。
紀 委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