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京應急發〔2024〕1號)(附件1)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其中《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目錄》內的62種化學品在本市行政區內禁止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請認真摸排是否有實驗室儲存、使用相關化學品,并于3月6日前將“摸排表”(附件2)電子版和掃描件各一份報送至我處公郵zcc@pub.btbu.edu.cn。
附件1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
國有資產管理處(實驗室管理處)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