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近日,中共北京市紀委通報,中央八項規定提出以來,全市各級黨組織切實加強作風建設,但從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來看,依然存在頂風違紀現象。為此,市紀委針對重要節日節點的狠剎不正之風,作出工作部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充分認識“四風”問題的頑固性和反復性,把抓好中秋、國慶期間糾正“四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對黨員、干部要進行宣傳教育,并嚴格要求,加強管理。
二、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嚴于律己,從我做起,帶頭遵守好“九個嚴禁”相關規定,并履行好黨風廉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三、廣大黨員、干部要強化紀律意識,遵守作風建設各項紀律規定,自覺抵觸各種不正之風,勤儉節約、移風易俗,樹立正氣。
四、紀委辦、監察處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堅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預防,防止小問題變成大錯誤。
全校各方面要統一思想,共同配合,加強監督檢查,以“零容忍”態度防范違紀行為,確保過一個歡樂祥和、風清氣正的中秋和國慶佳節。
中共北京工商大學紀委
2014年9月1日
附:
關于針對重要節日節點的“九個嚴禁”
北京市紀委針對重要節日節點提出了“九個嚴禁”,要求各單位認真執行。具體如下:
1、嚴禁公款送月餅及其他節禮;
2、嚴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
3、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
4、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5、嚴禁出入私人會所;
6、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嫁娶、收受紅包、借機斂財;
7、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公車;
8、嚴禁通過電子禮品卡、電子提貨券等隱蔽手段進行公款消費;
9、嚴禁奢侈浪費和其他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