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上級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我校舉辦國際會議管理工作,規范國際會議報批手續,現將2023年度國際會議計劃的報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 申報國際會議的范疇是指以線下、線上或線下線上相結合方式,由我校舉辦、承辦或與國內外有關單位共同舉辦的,與會者來自3個及以上國家和地區(不含港、澳、臺地區)的會議、論壇、研討會、報告會、交流會等。
2. 外賓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上的一般類、經貿類國際會議,以及外賓人數在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學技術領域國際會議需報國務院審批,須在對外公布前至少提前6個月申報。其他一般性國際會議須至少提前4個月申報。
3. 凡我校舉辦的國際會議,均需提前報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申辦、承諾舉辦國際會議。
二、申報要求
1. 組織會議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服務,深刻把握大會對未來一個時期事業發展做出的戰略部署,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立足”兩個大局”,貫徹新發展理念,前瞻性謀劃會議內容,借助國際會議筑平臺、聚要素、促共識,融入新發展格局,切實服務黨和國家對外工作大局,推動新時代首都發展。
2. 各單位要緊密圍繞全市中心和自身業務職責,精心設計國際會議主題、議程、內容,支持鼓勵舉辦以下三類國際會議:一是落實國家高質量發展規劃部署、配合國家總體外交的戰略性會議;二是全面落實“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對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推進創新開放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品牌性會議;三是與“五子”聯動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對推進重點項目具有關鍵作用的務實性會議。
3. 各單位要嚴控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國際會議,確需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申辦國際會議的單位,須在報送2023年年度計劃時提出申請,提供關于資金規模、來源、所占比例、必要性等情況的說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未提前申報的,財政性資金不予保障。
4.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四方責任”,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慎終如始抓實抓細疫情防控,科學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切實防范疫情風險。
三、申報方法
請各單位根據工作重點和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制定2023年國際會議年度計劃,積極組織申報,并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上午12:00前將《2023年申辦和舉辦在華國際會議計劃表》電子版(須附上負責人電子簽名)寫明主題發送到郵箱:wb@pub.btbu.edu.cn。
加蓋本單位公章和各學院(部)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簽字的紙質版表格的上交時間另行通知。
如無擬舉辦、承辦的國際會議,需在表中填“無”后按照以上要求報送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四、聯系方式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宋芳菲 18511968822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