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范大型儀器設備(以下簡稱“大儀”)開放共享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申請,提高維修基金審核效率及管理透明度,根據《北京工商大學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辦法(試行)》(北工商校發【2024】21號)、《北京工商大學大型儀器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北工商校發【2024】22號)等文件精神,具體通知如下:
一、維修基金申請范圍及條件
1.納入學校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系統并對校內外開放共享的大型儀器設備(大型儀器設備是指單臺(套)資產原值在 40 萬元(含)以上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
2.在學校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系統中基本信息準確、完整,能及時、如實地填寫使用記錄,使用記錄齊全,配合學校開放共享工作的大型儀器設備;
3.發生故障后及時得到維修,并能提供維修申請和詳細的維修后驗收情況;
4.本維修基金僅用于大型儀器設備原有功能損壞的修復,不包含對儀器功能的擴展、升級等;
5.對于納入學校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系統并對校內外開放共享的單臺(套)資產原值在40萬元以下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的維修經費可按照本辦法資助。
二、維修基金申報流程與使用
1.符合要求的大型儀器設備,各單位管理員填寫《大型儀器設備維修基金申請表》,說明儀器設備基本情況、開放共享情況、損壞原因、維修情況等,經單位管理員、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向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提交申請,連同維修協議(合同或者報價單)原件及復印件一起提交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審核;
2.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收到申請后,審核相關信息,現場考察,根據設備維修必要性、可行性、修復后的預期使用效益、開放共享績效等進行綜合評審后確定資助金額;
3.單臺(套)設備維修預算在 5 萬元(不含)以下的,由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審批,其中超過 2 萬元(含)的應簽訂書面維修合同;
4.單臺(套)設備維修預算在 5 萬元(含)以上的,由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組織專家論證評審后由主管校領導審批,其中額度達到“三重一大”的應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批;
5.單臺(套)設備維修預算達到學校規定的比選和招標金額的,按照學校相關制度履行采購程序;
6.單臺(套)設備實際維修金額超出 10 萬元(含)的,申請單位需組織三名(含)以上的單數高級職稱專家進行指標驗收,對設備維修前后的運行狀態、核心參數指標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考察,并填寫《儀器設備維修驗收單》。
7.該基金采用申報制。學校維修基金按共享設備維修比例資助,其余部分由二級單位、機組自籌。儀器設備負責人填寫《北京工商大學大型儀器設備維修基金申請表》(附表),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報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良鄉主校區AB座B105室、阜成路校區西區綜合樓217室),電子版發至dyzx@pub.btbu.edu.cn郵箱。
8.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安排項目評審會(單臺(套)設備維修預算在 5 萬元(含)以上的)。維修資金優先資助前期使用效益好、維修后使用價值高的儀器設備。如需參加評審會(另行通知),各單位應提前通知儀器設備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參加評審會。評審會匯報內容主要包括:(1)維修必要性、可行性;(2)2023年度機時、共享機時及運行管理情況;(3)項目完成后設備預計使用效益及共享程度;(4)項目執行保障措施;(5)預算依據及明細。
9.資助額度批復后,申請人應按照計劃執行。項目實施完畢后,儀器設備負責人組織現場驗收或提交驗收報告,并按照規定實施財務報銷,并于當年財務年終結算前執行完畢。維修項目資助經費不得挪用,并接受學校審計監督。
10.聯系人:李老師
大型儀器設備共享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