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
為切實抓好春季開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新學期開學及“兩會”期間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總體要求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吸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教訓,堅決扛起實驗室安全主體責任,及時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做好開學前后實驗室安全各項工作。
二、 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開學前后院、系會議、班會、組會等渠道加強教職工、學生實驗室安全教育,指導老師要將實驗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導內容,讓實驗室安全教育常態化,不斷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知識技能。
三、 安全檢查
各單位應按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3版)》及學校有關制度開展一次實驗室安全全面檢查,使用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系統”記錄檢查情況,相關實驗室在系統中上傳隱患整改情況,短時間內無法完成整改的應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在各單位自查基礎上,學校擬于3月4日至5日對兩校區相關實驗場所開展實地安全檢查。
四、 重點提示
1. 對于假期處于封閉狀態的實驗室,在啟用前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存放化學品較多且長期未開啟的實驗室進行充分通風。
2. 檢查易制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使用、儲存、處置等環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 對存放氣體鋼瓶且長期未開啟的實驗室進行通風,檢查氣瓶總閥是否旋緊、管路是否連接可靠。
4. 長期未使用的用電設備開啟后,應注意觀察運行狀態是否穩定,設備和線路有無異常發熱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 烘箱等加熱設備使用前,應注意檢查周圍是否堆放有易燃物,箱內是否有遺留樣品,溫度(程序升溫)設置情況。
6. 杜絕消防通道、消防門被阻塞現象,觀察窗遮擋等現象,有效降低實驗室消防安全風險。
7. 開展老舊實驗設備專項治理攻堅,根據前期摸底情況和工作方案,及時落實停用措施。
國有資產管理處(實驗室管理處)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