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處和財務處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1年專項資助項目庫建設工作已經啟動,作為學校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歸口管理單位,根據學校的總體安排,網絡中心現將2011年信息化建設項目申報安排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項目申報范圍
信息化建設項目要按照《北京市市級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京信息辦發〔2007〕57號)文要求申報。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是指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范圍,為使原有信息系統更好發揮效用、信息資源得到更充分利用、信息安全得到保障,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在項目單位現有信息化系統基礎上,所進行的信息系統應用軟件功能完善和擴展、安全體系建設和加固、軟件產品及硬件產品升級和更換。包括:
1.信息系統應用軟件功能完善和擴展,主要包括因現有信息系統功能和性能不能滿足業務發展和信息共享需求的需要進行功能擴展和完善;現有信息系統有較大缺陷需進行完善或技術架構進行調整、更改等。
2.信息安全體系建設和加固,主要包括原有信息系統沒有整體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需要增加信息安全體系建設;原有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隨著技術進步需要更新和升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提高需要對原有信息安全體系進行加固建設(不含信息安全體系正常運維保障)等。
3.軟件產品及硬件產品升級和更換,主要包括現有軟件產品(如,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中間件等)必要的版本升級;因服務協議到期、技術進步或推動自主創新而需進行軟件產品更換;因設備老化、系統軟件對硬件的要求提升、網絡流量增加等原因需對網絡設備和計算機等硬件設備進行更換或升級;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需擴充硬件設備配置和軟件產品的配置等。
4.新建信息化項目申報也按照《北京市市級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京信息辦發〔2007〕57號)文要求申報。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1.各單位根據2011年單位信息化建設的需要填寫項目申報書(A)文本,編寫規范及要求詳見附件4。
2.各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可行性論證,填寫評審報告;如果申報項目在2個及2個以上,要對申報項目進行排序。
3.論證通過的項目,各單位組織填寫北京市市級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書,編寫規范及要求詳見附件7。
4.各單位在6月12日前將項目申報書(A)文本、市級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書、信息化項目申報匯總表、單價10萬元以上設備論證表及相關文件材料報送網絡中心,電子版發送至:xxh@btbu.edu.cn。
5.2010年6月13日-19日網絡中心組織校內外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文本進行遴選、論證、審核和排序,對各項目出具相關審核意見。
6.2010年6月20日網絡中心將相關結果報送至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處、財務處、學校項目管理領導小組。
7.根據學校批復的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額度,確定2011年信息化建設申報項目;并根據京經信委信息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報相關評審材料。
三、申報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領導。
2.必須具備實施條件,軟件系統建設必須有硬件環境支撐。
3.信息化項目要先經過京經信委審核,因此,每個項目除填寫項目申報書(A)文本外,必須填寫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書。
4.國有資產管理處《關于申報2011年專項的通知》、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管理辦法、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書書寫規范與參考模版、單價10萬元及以上儀器購置論證表等見附件。
附件:1.國有資產管理處《關于申報2011年專項的通知》
4.項目申報書(A)
網絡中心
2010年6月2日